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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信息

   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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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未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
    成立时间:
  • 公司地址: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层1602号
  • 姓名: 胡先生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

    供应分类

    供应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任律师邹强

  • 所属行业:项目 技术** 生财技术
  • 发布日期:2014-02-08
  • 阅读量:225
  • 价格:1.00 元/件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1.00 件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广东广州越秀区  
  • 关键词:广州,房屋买卖,合同,律师

    供应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主任律师邹强详细内容

   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    邹强律师良好团队
    联系方式:159  8634  6381
    联系QQ:265  321  4377
    联系人:钟律师
    联系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
    
    
    
    邹强律师: 
    系本所**律师 (总部高级合伙人 硕士 经济师 *师 会计师) ,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,执业经验丰富;系*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,并曾多次接受《电脑报》、《广州日报》、《南方都市报》等多家媒体的采访。邹强律师拥有近21年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,兼金融经济师、注册*师、会计师资格,系复合型、*型律师,着名公**律师、着名合同法律师、着名房地产律师、着名民商法律师,刑事辩护*型律师,并担任多家大型公**律顾问,**功底扎实、工作态度认真,是您信心的**。
       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转给买受人所有,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。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,在于房屋是属于不动产,对于不动产买卖法律有如下限制。①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,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、面积、价金等约定于书面。②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,才发生转移,未发生登记即使交付,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。③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,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**购买权。
     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、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由的区别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只用来涵盖二手房买卖,凡涉及开发商的房屋买卖,根据情况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、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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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欢迎来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网站,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层1602号,联系人是胡先生。 主要经营各类法律诉讼 法律咨询 律师见证等。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 你有什么需要?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!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:诉讼 律师 法律顾问等,“诚信”是我们立足之本,“**”是我们生存之源,“便捷”是我们努力的方向,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、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。